【退貨須知】

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商品到貨享有七天鑑賞期(非試用期),若要辦理退換貨,請於鑑賞期於訂單頁面提出退貨申請。

1. 每筆訂單僅接受一次退貨申請。

2. 七天鑑賞期計算:由收到貨隔日起(含假日)計,期間係供您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;超過七天才提出之申請,恕無法接受退貨。

3. 商品需保持本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配件之包裝完整性;服飾類試穿需保持乾淨完整全新狀態,若使用過、剪標、沾染彩妝、香水等汙損,恕無法接受退換貨。

4. 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,售出之食品(茶葉、茶糖)與杯類(馬克杯、保溫杯等)除本身有瑕疵可辦理外,其餘恕無法接受退貨。

5. 消耗性商品請勿試用(如:紙膠帶、鉛筆、原子筆),試用後將影響您的退貨權利或需支付部分損壞之費用。

6. 一筆訂單限退貨一次,當退換貨需求已確認請於3日內將商品寄回:

    116台北市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校友服務之紀念品中心 收

7. 除商品寄送錯誤和瑕疵品外,其他原因換貨請自行支付往來運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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